更新时间:2018-11-23 21:2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优抚政策
1、我市优抚政策。自2016年1月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发放5800元;进疆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人员标准的1.5倍计发;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执行。
2、义务兵待遇。入伍第1年津贴每月500元,第2年每月600元,退伍时每人一次性发放退役金9000元。
三、大体安排
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大体分为六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准备工作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为体格检查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日为政治审查阶段;12月4日至12月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运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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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