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27作者:王华老师
全县各界群众,广大适龄青年:
我县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正式开始了。征兵工作事关国防建设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确保新兵质量和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将有关征兵政策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的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农业户口青年在各乡(镇)武装部报名,非农业户口青年在县人武部军事科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大专以上学历的报名时还需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报名青年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廉洁征兵监督渠道:在县人武部(学府西街)院门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为:2151170、3022531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拥军优属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在军队这所大学校里,广大青年将得到更全面的培养和锻炼,更好地成长成才。希望全县广大适龄青年听从党的召唤,接受祖国的挑选,把握人生的机遇,展示古魏儿女在军营建功立业的风采,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义务,肩负起保家卫国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