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19作者:才子老师
6、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7、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8、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9、按兵役机关通知的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参加体检、政审;
l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应征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程序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遍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第二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完毕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第三步:学校注册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