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6:56作者:王新老师
转专业基本条件和程序如何?
(1)转专业基本条件
a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b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的学生;
c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在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时,要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a由其它学校转入我校者;
b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c定向培养者。
(3)转专业的程序
a各学院(部、直属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根据本学院(部、直属系)的办学条件和能力,按各专业一年级学生的1%-6%的比例填写“学院(部、直属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并上报教务处。
b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公布后,接收学院(部、直属系)安排专人并通过学院(部、直属系)网站接受学生咨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转入学生的审核原则,包括审核内容、考核方式、程序等。
c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部、直属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所在学院(部、直属系)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按学生申报专业整理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接收学院(部、直属系),并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实际申请人数。
d接收学院(部、直属系)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
e教务处对接收学院(部、直属系)上报的“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初审名单。
f期终考试后,学生所在学院(部、直属系)对通过初审的转专业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
g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报到时,凭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变动审批单到有关学院(部、直属系)注册报到。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接收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经接收学院(部、直属系)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经接收学院(部、直属系)确认后,可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由接收学院(部、直属系)指定的补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