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22:19作者:三水老师
党中央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加强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6次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决定整合反腐败力量,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
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召开20多次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和试点方案,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地区党委和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会同全国人大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颁布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
把权力和义务、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明确问责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强化问责提供制度利器。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各级党委和纪委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严肃查处辽宁省委换届、省人大常委会换届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共查处955人,其中中管干部34人,并通报全党。
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
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中央纪委分两批通报14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
中央纪委完成47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举办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总结推广新设7家纪检组工作经验,发挥综合派驻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