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20:48作者:李天扬老师
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
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
(三)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