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8:39作者:才子老师
(六)严格考评,持续改进。要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以加强监控跟踪考核为手段,不断充实监督体系,尤其针对高风险权力的运行,明确具体的监督事项、监督主体、监督责任,提高监督频率,加强监督力度,强化“一岗两责”,真正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去年下半年我们就开始探索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四个过程”永续循环,即实施、检验、总结、改进。由个人对照自身岗位风险点进行自查,分局按照日常工作开展考评,区局内控机制考核组实施督察,形成督察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管理,监测考核制度化、日常化,将风险点与岗位相匹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去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今年区局又制定了《裕安区地税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评价办法》,围绕“职权梳理是否全面、风险排查是否彻底、防范措施是否科学”等关键环节和不同要素进行实时评价,边开展、边总结、边改进,不断抓好内控机制建设的持续改进工作。
二、几点体会
在积极探索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受到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一系统工程需要用系统的方法来推进。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是前提。内控机制建设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全局上下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带头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的相关责任,积极承担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整个内控机制建设中全程参与、全力推动、全面保障,从而带动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自觉履行风险防范的分工职责。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
第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是核心。我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立足岗位和自身职责,对地税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工作流程,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逐步把内控机制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