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04:30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两台一报一网”的整体宣传优势,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要充分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要开辟专题、专栏,采取访谈、系列报道、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度报道。组织各栏目采编人员及时向央广、央视和山东电台、山东卫视等上级媒体供稿,扩大我市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台“三严三实”活动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整改情况。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