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3:46作者:李一老师
全会新修订的《条例》,将进一步彰显党内监督“利刃”作用
延安时期,面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律”问题,毛主席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95年来,党能够不断战胜前进路上的风险挑战,根源就在于我们始终把党内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十八大以来,为有效应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中央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管党治党法制体系。《条例》进一步强调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构建起了全链条、无缝隙的监督体系,对于释放党内监督制度优势具有重要作用。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从政环境,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均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今年以来,通过“两学一做”日常督导,通过前段时间的集中调研,发现我市有的领导干部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的领导干部学习没有入脑入心,“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成绩不理想;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按期缴纳党费;有的领导干部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应该履行的职责没有履行等等,需要我们进一步聚焦“关键少数”,“拧紧螺丝”,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以身作则、身正为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修为和具体工作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扎实地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