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9:28作者:李一老师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姊妹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和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和稳定系统,交织、交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之中。
全面深化改革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关键部位,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回首过去30多年,每一次重大改革的成功都给党和国家注入新的活力,给事业发展增添强大动力。面向未来,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攻克顽瘴痼疾、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我们事业发展的“动力系统”不断升级,使中国道路越走越宽广。全面深化改革,根本在“改革”,关键在“深化”,重点在“全面”。强调“改革”,就是要始终高举改革的旗帜不动摇,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强调“深化”,就意味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有勇气、有胆识、有担当,敢于啃硬骨头、闯难关;强调“全面”,就表明改革不是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单兵突进,而是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的全面、系统改革,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使各方面改革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有立场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弦更张。必须增强政治定力,把握正确方向,决不能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全面依法治国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刻启示我们: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必由之路的深刻认识。法治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只有靠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持续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才能坚持好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基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党与法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高度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