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41作者:三水老师
二、对照党章,严明党员的义务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第一章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认真履行八项义务,是党章对党员的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能否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全面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责,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就是要全面履行党章所规定的义务,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牢记党员的责任,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利益。要旗帜鲜明地与那些损害党的利益、诋毁党的形象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要坚持党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含糊、不动摇,时时处处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党员背弃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不是把手中所掌握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而是用来为自己谋私利。因此,我们要把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作为党员行为的最基本规范,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一方面要为广大党员履行义务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又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和确保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
三、加强约束,严守党的纪律
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员必须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组织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第三,要严明经济工作纪律。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按照党章的这一要求,我们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正为民。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谋私利,不搞特权,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第四,要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党章规定,要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关系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问题,我们要遵守群众纪律,走群众路线,怀着深厚的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办任何事情都必须以顺民心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