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1:12作者:王华老师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这一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这一刚性约束,必须模范执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国家法律。违反了这些“硬规矩”,就是触碰“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身败名裂、贻害子孙。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能含糊,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硬规矩”,虽然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点到的几种“不成文的纪律”,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这些也都是硬规矩。一些党员干部在这方面不大重视、不大注意。比如,有的热衷搞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觥筹交错、互通款曲,交一些酒肉朋友,把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搞小圈子当成时髦;有的喜欢口无遮拦、乱评乱议,传播小道消息,乱发议论,在手机上转发一些灰色信息、黄色信息、谣言信息;有的把本应组织上掌握的机密、个人隐私向小圈子泄露,严重违反工作保密纪律,甚至通敌叛国;有的脱岗离岗也不向组织汇报,一到节假日就见不到人了;有的生重病隐瞒、结婚离婚隐瞒、子女家属定居国外境外也隐瞒;有的在干部人事问题上,通过隐喻、暗示等方式,打招呼、通风报信,违反组织原则。对于这些没有明文纪律规定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这个戒尺,不能装糊涂、打马虎眼。
坚决破除各种盛行的“潜规则”
从现实情况看,“潜规则”积弊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审批要“意思”,采购要回扣,看病要“红包”,办事要“门路”,关系网无处不在,人情债易欠难还,各种“潜规则”未必成文却有约束力,心照不宣而有传染性,已成为社会公害。“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让很多人深受其害却又被迫参与,无比痛恨却又心甘情愿被绑架和裹挟。
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决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逐步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使之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对那些信奉“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敲打”,及时教育提醒;对那些利用“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对待、坚决斗争,使之潜而无门、潜而无用,潜得越深、呛得越苦,最终不敢潜、不想潜。
坚决破除“老好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