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42作者:王华老师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八一”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要结合纪念建党91周年,组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书画展和各种联谊联欢、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县区、各单位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中,要主动了解部队建设的现实需要,集中力量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帮助完善训练基地和营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任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文化拥军力度,为官兵学习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为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各行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参与双拥共建,建立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扎实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争创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抓手,及时按政策规定兑现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认真处理好军人及其家属涉法问题。要妥善接收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帮助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及其子女的入学入托等问题,使他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要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将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要关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旅游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既要隆重热烈、丰富多彩,又要讲究实效、注意节俭,防止铺张浪费,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列支。各县区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请于20**年8月20日底前报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