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21:15作者:李一老师
二、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律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也同样面临着"信用缺失"。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法律诚信的失范,极大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导向作用,深入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诚信,先学法”的法治思想。加大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诚信价值观矫正力度,促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在中国证券行业当中,洗钱已非常严重,其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方式包括支票换现金、转托管、国企高买低卖接盘等多种。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严格执行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我们营业部按照“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营业部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任何有洗钱嫌疑的个人拒绝对他开立证券账户,对已经在本营业部开立的不符合要求的证券账户进行处理,对有洗钱嫌疑的证券账户,例如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落实法制法规。我们营业部也会定期对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公民了解反洗钱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以法治促诚信,以法制保诚信
做人无诚则孤,治国无法必亡。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诚信之人,保持诚信的态度。用道德建设去培育诚信,通过法制去保障诚信。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法治促诚信,让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习惯。在各个领域里肯定诚信,弘扬诚信,维护诚信,制裁违反诚信的不法行为。我们营业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将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到自身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奖罚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行为的责任。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诚信是基础,守法是必须。只有诚信于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有往来、合作、帮助等等的可能,也只有守法,才会在规范的尺度里做出合理、合法的事情,才不会违背法律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泱泱中华,诚为本;华夏子孙,信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