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5:57作者:三水老师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