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22:04作者:王新老师
近期,中央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省委制订了实施方案,教育工委结合实际也制订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对此,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都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深入贯彻。
要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思想建党要求。全体党员都要通读熟读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必读书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从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明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良好家规家风;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为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与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全省教育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和本处室(单位)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锻就过硬作风和能力,激发工作热情,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天的工作,树立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大形象。
要坚持融入日常。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严肃“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联系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党内教育,努力使学习教育既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又体现自身特色。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学习教育中,我们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讨论。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既要加强集体组织,又要加强个体自学。学习既是组织的要求,也应是每一名党员的个体要求。全体党员都应切实抓好自学。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要认真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之江新语》、“八八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等重要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领悟好系列讲话的重大思想理论观点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委厅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中心理论组学习为平台,带头进行学习。各党支部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明确专题组织学习讨论。为认真抓好学习,我们将通过参加省直机关党校、机关党委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各个党支部的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一次集中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