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6:57作者:三水老师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规范教育收费、涉农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的监督检查力度,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调研,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纠正部门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强化了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了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制约的“四建四放”工作制度,出台村干部行为规范“四要十二严禁”的规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全年立案35件、结案35件,党政纪处分3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刑事处理6人,责任追究8人。在“三访”活动和农村低保资金监管中,责任追究5名正科级党政负责人,其中免职4人、立案查处1人,2名股级干部和1名村干部受到责任追究,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88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件5人,涉案金额43.3万元。这些工作的开展,无不凝聚着党员干部的辛劳和汗水,也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敢打硬仗、敢于吃苦的精神。
四、积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先争优
党支部积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动。从2009年到2011年的“双述双评”活动中,党支部书记向党员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的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的“称职”率均达100%,其中“优秀”率均在85%以上;所有党员在“双评”中,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优秀党员占85%以上,近3年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2008年,县纪委监察党支部被县委命名为“五好”基层党组织,有两名党员干部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先进个人。2009年,有一名党员干部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先进个人。2010年,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文明单位”;有四名党员干部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先进个人。2011年,县纪委监察局获全省“三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获年度全面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党群机关类三等奖;有一名党员干部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六名党员干部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纪检监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