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8:37作者:才子老师
三是严格要求“督促”学。下发了县委组织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意见》,明确部机关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部委会成员授课领学不少于1次;对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交流培训、实地学习、撰写信息文章等情况实行台帐管理,由分管副部长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表现突出的实行精神奖励,对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承担起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深化推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时序管理法”,将“两学一做”的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按照“年初谋划科学定责、季度报告监督尽责、半年研判对标晒责、年度述职评议问责”,形成“两学一做”责任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促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教育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是突出形式多样,丰富学做内涵。党的根基在基层,党的机体细胞是党员,抓好抓实“两学一做”,要聚焦基层党员学习教育。针对整体文化素质较高、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的青年党员群体,采用党建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党建论坛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智能式”的教育,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发送至信息终端,让党的新政策、新理论、新思想在能够以更快的速度、更广的覆盖面在全体党员内迅速普及;针对文化水平偏低、学习主动性较差的党员群体,尤其是农村、老年和贫困地区党员采取“引领式”的党内教育,由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时,引领此类党员群体自觉参与到“两学一做”中来;针对那些居住分散、党员行动不便的党员群体采取录制精品课程、开办电视栏目、编制乡土材料等方式进行“送学式”教育,使每名基层党员都能及时的开展“两学一做”,真正读懂、学会、悟透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