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8:34作者:才子老师
(三)强化督导,重点问责。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推进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行为。建立督办整改台账,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具体负责,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落实到位后,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对悬而不决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础。
3、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4、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5、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专题台账。针对上级交办、征求到的意见、个人自查出来的问题,对照5个整治重点:①群众观念淡薄;②工作执行不力;③工作不敢担当;④工作状态不佳;⑤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统一编号,纳入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二、关于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和“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检查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作风建设也不例外。中央、省市委针对新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对新的规章制度,我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但在“为官不为”方面,有时也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相应的,对人民群众赋予我的职责没有做到尽善尽美,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实做好。主要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没有严格按“三严三实”要求对照自己,在这方面,我将认真加以整改,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