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5:53作者:王新老师
三、对策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提出如下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合理设置党务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本着精干、高效、协调、有力的原则,尽可能地健全机关党务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从机构和人员编制上保障党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本建议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党员较多的单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保证党务工作有人干,有能人干,能干好,为业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可参照其他县市的做法,给县直机关工委增编增人,以工委专职党务工作者分类分片包干督促指导党建工作的形式,履行机关工委的职能,以进一步督促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履行好职责,消除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现象的延续。三是以上两种方法不可取的情况下,对机关兼职党务工作者,给予一定的党务工作岗位补助的形式,促使他们进一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同时,一要加强党务干部培训。要建立和完善党务干部培训机制,通过党校培训、电化教育、座谈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渠道,使党务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进而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要重视和支持党务干部的工作。全机关要大力支持党务干部的工作,维护党务干部的威信,从舆论、时间、经费、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全机关、全社会形成尊重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务工作者,自觉参与党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党务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一是党员教育要体现时代性。要把对党员的教育同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起来,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结合起来,每年底或年初和七一前后,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给全机关党员上两场党性教育课,对机关党员提出要求,不断提升党员教育质量,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带头树立形象,把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提高机关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严格党员管理。要全面推行“群众评议党员、社会评议单位”的新型管理模式,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党员素质。
(三)严格监督,严肃党纪和制度的贯彻执行。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建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工委、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分解目标,自上而下落实相应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一把手的重要依据,(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以此,确保党务干部抓党务,促进党建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把机关党建列为县委督查办督查内容,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在监督主体上,以重大事项对内公开、对外公示,形成制度,积极发挥党内自身、群团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起上级监督、平级监督、下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三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有制度,有监督,有评比,有奖惩。对党建工作抓得好的,该奖就奖,而且重奖,毫不犹豫;党建工作不力的,该批评的要严厉批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决不姑息。对不合格党员要畅通“出口”,对违纪党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党务工作的地位,树立党务干部的威信,确保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