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9:10作者:三水老师
对机关食堂开展专项检查。为刹住吃喝风转移到内部食堂的苗头性问题,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有食堂的单位进行了两次普查,对发现问题的2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纪检书记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秦皇岛市纪委对5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执法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朱秀峰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昌黎县卫生执法监督所解大永、左琪、王军、王浩骁等四名工作人员在县内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单位的现场审核工作量化打分中,评价分值概念模糊,打分随意,导致核定等级的标化分出现错误,对行政许可的审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朱秀峰作为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昌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解大永、左琪、王军、王浩骁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朱秀峰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文化站站长王建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经查,10月,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文化站站长王建华负责该镇高压线路的塔基征地测量、补偿款发放及架设线路协调群企、村企关系等工作时,借用某矿业有限公司的车辆冀CLX878。此后上下班及办理个人私事时,也使用该车。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3.抚宁区水务局驻操营水利站站长李俊明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抚宁区水务局驻操营水利站站长李俊明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辖区内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威胁河道行洪安全,并被网络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李俊明负有直接责任。经抚宁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俊明记过处分。
4.海港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庆柱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经查,2015年10月,海港区环保局对方圆玻璃的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但针对该企业持续发生的超标排放行为,没有依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相关措施,也没有依法对其无证排放拒不改正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造成该企业污染源持续超标排放,并被省环境督导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王庆柱对此负领导责任。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庆柱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