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8:38作者:王新老师
(三)开展公开评议。一是召开业务对口评议会。4月份和9月份,召开两次局机关作风公开评议会议,分别邀请各业务板块对应的服务对象,对各科室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二是进行网上公开评议。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作风公开评议专栏,面向全社会广大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有关科室反馈。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局作风整顿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作风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社会监督。在衡水市粮食局网站开设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公开作风问题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局作风整改办公室及时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收集汇总,向相关科室反馈、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抓好正反典型。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对完成任务出色、业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结合群众举报、信访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为官不为”的反面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发《专题组织生活会通知单》,涉及到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坚持“五好”干部标准,积极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选人用人导向,修改完善局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定期对科级干部队伍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注重选拔脚踏实地、工作务实、任劳任怨、不跑不找、成绩突出的干部。对心思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干部予以调整。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领导责任。成立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荣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卢建民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直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以上率下,按照责任分工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落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把作风整顿摆上议事日程。每个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作风整顿方案,提出时间表、任务图,上报局作风整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