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6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责任人:熊安台(区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罗国宇(区委副书记)、曹伟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农办、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时限要求:20XX年5月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个别乡镇(街道)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程序要求不严,指导把关不力,没有履行审批职责。
整改措施:1.对各乡镇(街道)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和通报。2.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标准。3.严格标准,注重从农村青壮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4.严格程序,严格审批,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党员信息库成果运用制和发展党员报区委组织部把关和备案制度,确保质量。5.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责成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约谈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其资格。
第一责任人:熊安台(区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曹伟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乡镇、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有待加强,只能保证基本运转;基层干部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基层财务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普遍存在运转经费与其他财政资金打包核算,专款专用专核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运转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运转经费增加到7万元以上,中心城区社区增加到21万元。2.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报酬,乡镇年人均办公经费继续保持在1.5万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误工报酬增加到800元/月左右;继续落实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奖”,财政部门按照标准拨付经费到乡镇。3.落实每个城市社区15万元惠民项目资金,实行账户单列、专账管理。4.财政部门对村(社区)运转经费实行单独核算、单独拨付、专款专用,不与其他资金打包核算或零碎拨付,村、社区按季度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