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5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责任人:曾佑光(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王海涛(县委副书记、县长)、龙水平(县委副书记)、张必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彭清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房产局、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长期坚持
三、少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共怀化市纪委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十条措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派出专门指导组加强对下一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强化专项督促检查。
第一责任人:曾佑光(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龙水平(县委副书记)、张必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党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各基层党工委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四、个别乡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指导把关不力,没有履行审批职责,个别村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甚至造假现象。
整改措施:1.对各基层党工委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标准;3.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党员信息库成果运用制,严格程序,确保质量。4.严格标准,注重从农村青壮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5.由县委书记、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党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对违规发展党员案例和查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第一责任人:曾佑光(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龙水平(县委副书记)、张必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党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