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2作者:王新老师
整改措施:1.对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党建专干从事的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将分管或从事的业务工作移交给单位行政,不得兼职,理顺工作机制;2.规范设置基层党员活动场所,完善配备活动设施,保障党员正常开展活动;3.对开展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行业特点不突出的二级机构党组织,由局党组书记进行约谈,严格追责;4.按照分类定级情况,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核查,明确出重点整顿对象;5.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党建述职的内容;6.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注重从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第一责任人: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
直接责任人: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和监察室分别负责落实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四、党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党组织活动经费在年初没有按机关人员工资总额的2%纳入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凭临时报告申请。党费开支不透明,开支情况未能按要求进行公示,到年底公示才集中一次,未能实现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1.对二级机构的党费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按照单位人员工作总额的2%纳入本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有计划性使用活动经费;2.设立党费专帐管理,对党务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公示,一年不少于2次。
第一责任人:闻继霞(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责任人:舒均海(党组成员)、吴建波(党组成员)、侯萍(党组成员)、罗兴玉(党组成员)、夏华(调研员)
直接责任人:二级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非政府办医疗卫生行业各党支部书记
牵头(责任)科室:局党组牵头,由局机关党委、医政科分别负责落实,规财科协助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五、非公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所管理的民办医疗卫生党总支,没有给予专项行政经费,致使党总支日常运转困难。12个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党建组织机制还不健全,其中4个还未建立健全党组织,党组织所发挥作用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