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5:29作者:王新老师
四、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政工科牵头组织实施,纪检组、办公室、群工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委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严谨细致、切实可行、简便有效的原则,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单位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二)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规范整顿的工作力度,抓班子建队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三)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委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全市城乡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坚持总体要求,又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尊重和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要依靠支部和党员创造性地组织设计并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集体研讨的实效性,不开无意义的会议,不搞无价值的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对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于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做好宣传,营造开展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党员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五)考核评价。委党组将对委属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党组织负责人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