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6:12作者:王新老师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按照整治要求,并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没有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情况,也没有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情况发生,没有发现奢侈浪费现象,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整治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切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
我局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没有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情况。
六、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切实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经自查,由区统一调配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作为我局公务用车,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违规现象,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无放任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增长,采取措施控制该项经费增长。
七、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局2014年度预算规定,无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严格会议费和公务购车用车经费;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
我局2014年5月止“三公”经费为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
八、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一直以来,我局都是严格按照区党政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的公务接待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未出现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等变相名义安排公务接待情况。
九、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确保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经自查,我局没有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也没有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现象。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财政形象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没有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果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纠正和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