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0:02作者:三水老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乱作为、不作为等热点问题,我局决定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持续改进作风,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建设实力强、城乡美、群众富的幸福淮阴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五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组织
区档案局李红卫是“两为”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区档案局党支部书记孙小梅牵头负责本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马灵同志承担具体工作。整治范围:全局各科室工作人员。
四、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暗示、要求,甚至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