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23:58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5】4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巩固“三难”、“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决定在我校开展为期半年的“深化作风建设,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三政两不为”),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怠正风气,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切实解决“庸懒散乱奢”、“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实现办学水平显著进步、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办好有品牌品质品味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文龙
组员:马长新张永军白艳丽任荣杨露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启动,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
四、治理重点
1、决策失误。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确定的优质教育扩面提升工程、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招生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3、监管缺位。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