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1:15作者:王新老师
4.鼓励国家主导的创投基金以股权合作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天使创投,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
案由3:关于提高大学生实习报酬个税起征点的建议
提案人:俞敏洪
提案内容:
2015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对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既要认真扎实学习、掌握更多知识,也要投身创新创业、提高实践能力。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和创造能力方面,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和改革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大学生成才培养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目前,大多数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弱,与用人单位要求的能力差距大,导致毕业后求职失败,不能实现就业;而对于毕业后直接走上创业道路的大学生们来说,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成功率也非常低。
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学校亟需大力开展教学改革,加强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外,还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四方联动,共同打造良好的大学生实习实训机制。大学生实习实训是教育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大学生通过实习,可以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动手技能,同时深入了解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发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发现创新机会,为将来的工作或创业积累经验。
英国广播公司的一份调查指出:“大学生们获得一份理想工作的关键是先在其希望就业的公司做实习生,大约1/3的工作岗位最后会被有过这样实习经验的毕业生获得。”实际上在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是否有实习经验已经成为中国的用人单位选择大学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有实习经验的学生受青睐,其就业率要比没有实习经历的学生高出许多。因此,工作经验对大学毕业生来说已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学生就业或者创业的必要因素。
企业对大学生实习经验和工作经验的重视,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进入到企业进行实习。但是,通过我对在新东方实习的部分大学生调查发现,很多实习生对其实习月收入超过800元部分要交20%个税的政策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实习生也应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一样,个税起征点应为3500元。而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法,像实习、兼职等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叫做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扣除费用后,乘以20%税率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单次劳务收入不足800元的,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公司实习或做兼职,由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是给私人打工,可以自己去税务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