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1:0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民族团结进步设定节日、宣传月在我国一些省区已有先例。
2012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每年9月定为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月、9月17日为民族团结进步节。
2015年3月,《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也获表决通过,将每年10月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这是全国首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性法规。
赵光育说,全国人大立法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应从顺应时代需求和地方意愿、满足各族人民内心希望出发,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就以法律形式设立民族团结日开展相关工作,及早设定我国的民族团结日。
至于将民族团结日设立在哪天,赵光育的建议是设在每年9月30日,一是在国庆之前庆祝民族团结意义重大,二是也更有利于各族人民利用国庆长假开展深入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