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0:48作者:王新老师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完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建设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共享平台。全力支持驻浙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
(五)建设美丽浙江
制定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围绕8大绿色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11项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大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力争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全省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专车、一般公务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或改造为清洁能源汽车。
大力整治生态环境。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到2020年,所有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所有燃煤电厂、钢铁、水泥、玻璃、热电等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或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全省境内消灭劣Ⅴ类地表水,河流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左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无违建;有效控制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1%以上,新植1亿株珍贵树。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城市。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争5年打造100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00个旅游风情小镇。加快建设美丽城市,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环境改善、景观再造,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健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制机制。整合生态环保财政政策,建立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实行污水排放、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交易制度、以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为基础的土地配置方式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水资源配置机制,划定森林、湿地、物种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公益林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美丽浙江”建设的体制保障。
(六)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