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2:52作者:王新老师
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股东求大、求快、求赚钱的心态迫切,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问题频出,甚至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去做了“大资管”和“众筹”,而这其中大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过剩产业等低效率行业,一部分在对接政府投资平台。
刘明康指出,这些发展模式根本上违背了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的本质,“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疯,利欲熏心”,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做小做微”的发展趋势,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甚至披上了“金融的马甲”,违背了金融信息中介的要求。面对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增强理性,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政策要求,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的特点,推动实体经济更好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表示,所有金融机构要解决的都是两大核心问题:资产端的风控质量和负债端的成本。首先,互联网技术的确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资产端的风控水平,降低负债成本。但是,行业发展也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特别是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为投资者植入信用风险的概念。“商业银行发的债券,和农信社发的债券,风险是不同的,价格也不同。P2P产品,与银行发的产品风险也不同。这方面需要反复提。”其次,对于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进入金融行业,要持开放态度,留出空间。与此同时,要划清红线,哪些事情不能做一定要明确。比如,没有风控能力,就不能做资金池业务。
以监管创新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要以监管创新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如果缺乏相应的预案,风险就将不可避免;如果有相应的预案,风险就是可控、可以防范的。李克穆认为,首先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互联网金融是在线金融,监管难度大,风险传染也更为迅速,监管需要跟上,需要守住底线。既要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注重协调监管,也要注重银、证、保各自的特点。其次,要注重监管创新。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但效率往往是和风险成正比的,对监管机构而言是新的挑战。监管人员需要了解最新的信息化进展、互联网概念等,否则就跟不上形势。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表示,互联网金融好的一面要肯定,如改善了金融服务方式,提供了多元投融资渠道,推进了金融的普惠性发展等。与此同时,也要保持清晰的头脑。因为金融业与生俱来伴随着风险,互联网金融本质仍然是金融,而且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隐蔽,风险扩散也更加迅速。这是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