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2:47作者:李天扬老师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各学院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管理类联考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5%+复试成绩×45%
(三)录取排名
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分别对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录取名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夜大等成人教育形式)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七、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电话:021-55270716、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信箱:jw@usst.edu.cn、yzb@usst.edu.cn
八、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