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9:49作者:王华老师
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学生的分数(成绩)=学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
五、关于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填报。4月7日-9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6月13日-1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发的招生计划手册(6月5日前发),在网上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两个志愿,还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市一中、市二中可以兼报。今年,市一中和市二中仍可以兼报。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报市二中。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
(三)垦利一中招收父母或本人持有垦利县区域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应届初中毕业生100人。具体实施办法由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与垦利县教育局商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六、关于普通高中划片招生
2008年以来,我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制度。全市划为6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有效避免了学校间生源恶性竞争,稳定了各个学校的教学秩序,保持了全市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针对部分家长呼吁改变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报考区域限制的诉求,教育部门进行了认真论证。目前,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发展还不均衡,全部放开区域限制,相对薄弱学校生源质量将会更加恶化,差距将会更大。为保持中心城区高中教育的良性发展,让更多学生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今年继续实施划片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或户籍的学生。
七、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为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主招生的学校及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组织时间、录取办法等。2016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9所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各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16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准。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学校推荐和高中学校组织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测试工作均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须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通过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义务教育毕业资格。其录取标准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后,各高中学校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一办理自主招生录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