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3:01作者:李天扬老师
限定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
第一次出档按一、二、三平行志愿(10分差)投档后,未满额,由四、五平行志愿补充。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以1:1比例投档满额的学校,如有退档,按“退1补1”原则补投考生档案。(10分差:一志愿未能投档的考生,投其二志愿时,总分减10分,与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其他考生总分相比,分数高者优先投档。三志愿减20分,依此类推。)
5、德阳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德阳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专用章”和各招生学校的录取专用章方能生效。五年制高职学校及三年制中职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发放。
6、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名册(见附件9)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填写,交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初审,于7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录取名册与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注册挂钩,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一、德阳市中考志愿填报总规则及政策
关于志愿填报政策解读桑榆提炼几点概要:
1、先考试后报名
2、网上进行报名志愿填报(成绩出来之后进行志愿填报)
3、分批填报,分批录取,共计分四批次。(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指标生资格)
4、不得兼报的规定。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中专及普通高中之间(仅限一批志愿)
5、每批录取之后公示剩余招生计划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