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5:33作者:李天扬老师
去年公司招聘了70个大学生,人力资源部为他们安排了接近一个月的培训,从心态转换到职业技能训练;从室内培训到户外拓展,还安排了现场参观、集中军训,可谓丰富多彩。这些新员工在培训期间没有为公司做一点工作,却照样领着工资;同时公司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来培训管理他们。谁知一年之后,那70个人只剩下了不到15人!企业成了‘先就业,后择业’的临时跳板,而我们不知是在为谁培养人才!这样的培训,企业做得心寒哪!
大多数企业早已意识到管理和培训的重要性,也并不介意在员工成长方面进行投资,可企业却实在害怕员工培训后能力提高了,一甩手走了。员工的高流失率使培训管理者面临着两难的困境:不培训要落后;培训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培养了需要的人员,可投入的培训费用却为跳槽的员工做了嫁衣,更有甚者,为竞争对手培养了人才!企业毕竟不是高校,不必承担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职责,这种得不偿失的培训,的确让企业伤透了心,管理者不得不以十分谨慎的态度来对待员工培训。
可以肯定,一个只将员工看作是制造利润的机器、没有建立培训机制的企业,不但无法获得自己需要的人才,更难留住真正想有所作为的人才。正如一句格言所说:你今天站在哪里并不重要,但是你下一步迈向哪里却很重要。员工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全都看重当前的利益,而更看重将来的机会和发展。所以,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当然,为了降低风险,避免员工翅膀硬了就飞,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不同的解决方案,如:规范培训制度、巧设培训经费、为员工规划职业发展方向、提供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平台、构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平台等多种措施,来留住这些随着培训成长起来的天大、地大、心更大的员工。
一、培训制度:传递道德约束规范
最基本的方法是规范培训协约制度,减少培训带来的风险。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先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规定员工接受某类培训后在本公司的最短服务年限,如果未满服务期要求离职,则应按一定比例补偿来企业的培训损失。当然单纯的物质赔偿并不能阻当员工离职的脚步,因为下一个职位更高的薪酬将使得这笔赔偿变得微不足道,再说企业也不会愿意留用一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才,因为他已不会再为本企业创造任何价值。这种强制处罚式的制度更多的是给员工传递一种职业道德范畴的信息:企业为提升员工的个人技能进行了投资,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企业理应将这种投资带来的收益收回,形式就是受训员工要为公司持续服务一段时间,并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以此唤起有良知的员工感恩的心态,至少要在约定的服务期过后再考虑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