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2:31作者:王新老师
4.目前,员工跳槽(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且,员工跳槽与其知识技能的市场竞争力成正相关,也就是说,越有本事越跳槽,无论如何,员工跳槽都会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失。掌握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成果的员工,既是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又是企业知识产权的享有者,而且,在创造企业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本身也是通过企业培训形成的知识技能,因此,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确认员工的知识技能的形成是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投资,这种投资的数额如何计算,又怎样通过员工的创造性工作实现投资回报;另一个是如何界定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以及合理划分企业享有部分和员工享有部分,考虑到企业知识产权有秘密性、收益性和用途上的特殊性,员工享有既不可能也无必要,那么,能否在确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给员工适当的经济报偿,这种补偿既可以看作企业人力资源的再投资,又可以看作员工价值的实现方式。
5.员工培训到底是请培训机构外包,还是自己(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承担?前者专业化水平高,技术手段先进,宏观视野开阔,但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收费昂贵,缺乏针对性;后者了解培训的目标、任务、对象和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是培训能力素质不高,手段落后,视野相对狭隘。最好合理划分培训外包和企业内训的内容,取长补短,形成优势互补,对前瞻性、宏观性、观念性、理论性、素养性的培训,以机构外包为主,但应当经过充分考察、比较鉴别、慎重选择,对专业性、技术性、制度性、组织性的培训,以企业内训为主。还可以考虑,在培训体系和课程设计中,将个别的外训课程与培训师引进企业内训体系,或是以培训外包为主的课程体系中,适当穿插企业总经理、专业技术部门的有关课程,做到内外结合,虚实相间,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