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11 08:34作者:王华老师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出台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中招录消防员的“直通车”政策措施。
问:消防员招录按哪些程序组织实施?
答:《办法》规定,消防员招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办法》明确,消防员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公示、录用、入职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内容,既有常规能力素质要求,也有消防员职业特点的一些要求。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和各类测试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录用。新录用消防员将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能提前离职,非正当理由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问:转制后,在消防员的职业保障上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支队伍高度重视,给予了特殊关怀,科学规划、设计了一整套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中央明确消防队伍转制后总体平移现有政策和标准,保持原有待遇不降低。2018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为消防员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这是国家给予这支队伍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还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表彰奖励和优抚优待等具体政策,总的是要使消防救援成为受到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