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2:46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建设乡村扶贫脱贫落实工作平台。
在贫困乡建立扶贫工作站,在贫困村选派好第一书记、建设好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保证贫困户有人帮、有人扶。
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
四是建设社会扶贫对接平台,以社会扶贫网为载体,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帮扶需求和社会扶贫资源有效对接。
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
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
继续深化贫困县考核、干部驻村帮扶、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精准扶贫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贫困退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为精准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