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1 03:06作者:李天扬老师
“《条例》用制度、法规以及具体的条文规范了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为的是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李民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可以更好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具体工作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战斗力。同时,也可以防止具体工作部门利用职权产生一些腐败问题,让工作更加规范。
领导职数实行从严控制,体现“严”字当头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看,《条例》的许多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此外,第七条在“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上也规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避免了有些地方部门搞对策,设置多余编制,导致党的机关过于膨胀,人浮于事。”李民认为,《条例》的发布,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核心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次《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此外,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通知强调了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必要性: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
通知指出了印发《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对各级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条例》;要对照《条例》规定,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
中央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