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3:12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选派学校应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六、其他
(一)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此项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结合起来,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选派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从教信念坚定、师德学风良好、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参加,为我区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和优秀的高层次后备人才。
(二)教育厅和各选派学校要加强选派教师的生活保障,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支持教师专心访学。各高校要将访学证书作为职称晋升、继续教育、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内容。访学结业后两周之内,由学校汇总选派教师个人总结报告(3000字左右),统一报送自治区高师培训中心。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个人总结情况、接受学校和导师的评价,对在访学期间表现优秀、工作业务突出的教师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提供5000元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