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3:56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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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发票后有没有补救措施?
问:开错发票后有没有补救措施?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即使已经跨月,也是可以通过相关流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处理的。
发票盖章不可随意
发票盖章的话题很小,但这个话题每个会计人都可能面对。财务工作免不了要跟发票打交道,对于发票的合规性审核,其中有一项就是看发票的盖章。
1发票专用章使用的规范
发票的盖章呢有诸多讲究。发票盖章时常见的错误有: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③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开具时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
2盖章不清晰怎么办
发票上盖章不清晰,怎么办呢?重新盖一下不就可以了嘛。我们经常看到的做法是在旁边重盖一次。这样做真的可以吗?如果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上盖章不清晰时需要将这张发票作废,重新开具。
这样严苛的规定大多数人会觉得不近人情,有时候手抖盖不清晰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小小瑕疵。发票的取得、开具都是有成本的,硬性要求开票方重开,稍显不近清理。于是在多数时候,我们能够接受开票方重新盖章。这是我们默认的情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