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2:51作者:李一老师
(二)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内蒙古工商局在红盾外网专门设立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财政厅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在2016年2月公开了《内蒙古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在2016年7月公开了《内蒙古工商局2015年度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和度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补充说明》,在2016年8月公开了《内蒙古工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说明》,在今年2月公开了《内蒙古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进一步细化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三)不断加强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内蒙古工商局门户网站严格按照《政府门户网站效绩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了各项政务公开、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等栏目,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16年,回复局长信箱留言1条(2016年收到留言14条,其中13条为垃圾邮件),做到了及时回应和答复。
(四)开通政务微博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微博的管理维护工作,专门明确由综合处专司其职,全年发布广播51期,充分发挥了新媒体的政务公开作用。积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关注微信146条,发挥了应有的政务公开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内蒙古工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及时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工商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内蒙古工商局收到行政复议件1件,复议受理机关为国家工商总局,维持了内蒙古工商局答复事项,目前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内蒙古工商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下一步,内蒙古工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紧紧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观念。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到依法履行职能的具体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政府责权清单信息、市场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行政部门的协作,建立横向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五是进一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努力使内蒙古工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