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2:48作者:王新老师
(五)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场所,列明服务项目,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注意事项。对已经取消的工作程序严禁以任何理由增加环节。按照归口管理、集中统一的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引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向公共服务机构和经授权的服务机构集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加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育,完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全面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工作机制,营造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提供细致舒心的人性化服务,全力打造社会各界认可的“满意服务工程”、“精准服务工程”和“规范服务工程”。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为本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经常对辖区内存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推诿拒收、无故清理和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问责到人。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监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反映,畅通投诉渠道,加强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季度,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年活动部署安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向社会进行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季度,各县区要对照《操作手册》要求,核实本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所存档案数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尽快统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利用、材料补充和转出等手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打造“三个服务工程”,季度末上报本地活动开展进度情况。
三季度,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安全规范》下发后,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此标准建立或改造本级数据库,启动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实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市级业务经办网上服务平台同步在全市推开。
四季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发挥优势,补足短板,确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年底,各县区上报活动情况总结,市里将通过工作调研、督查等方式,检验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活动结束后,对县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议,择优确定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报省厅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