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21:53作者:李天扬老师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其中在扶贫领域的目标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表明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脱贫、贫困县全摘帽。
近年来,党和政府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度、宽领域、多层次向前推进。从2011年到2015年,仅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几乎翻了一番。扶贫开发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从2011年到,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22亿人减少到7017万人,累计减贫5221万人,今年有望再完成减贫1000万人的目标。
面对今后五年的扶贫攻坚任务,会议明确提出,“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针对性举措。可以预见,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我国将全力补好补齐贫困地区发展滞后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落后这块短板,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创造有利条件。
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是我国扶贫开发区域瞄准的重要手段之一。1986年,我国第一次确定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后改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此后分别在1994年、2001年、2011年进行过三次调整,目前全国共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分布在中西部地区。
确定贫困县有助于引导政策、资金等资源向贫困县集中,打好扶贫“阵地战”,发挥扶贫举措的综合效应。但近年来,部分贫困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后仍带着“贫困帽”,甚至出现“哭穷争戴贫困帽”“穷县富衙”“戴帽炫富”等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些富裕起来了的县还留在贫困县名单里,继续享受支持,所以大家都不愿意退。贫困县退出机制实际上是导向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表示,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研究正向的退出激励机制,即县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好处,让贫困县的政策更多地帮助贫困人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