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05:03作者:王华老师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骨干体系建设,持续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大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力度。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学校教师。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中省财政根据落实情况给予综合奖补,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政府要制定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并逐步提高。推进“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校(园)长职级制度改革,支持优秀校(园)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实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职称(职务)评聘向基层薄弱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优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逐步扩大交流范围,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学校交流任教,提高优秀校长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交流的比例。教师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培训培养以及骨干教师选拔等要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6.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和“阳光校餐”。各地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4元、一年按200天标准对学生膳食补助。到2020年,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1.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做精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将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300所左右。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5000元,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2.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推进高职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重点建设部分示范学校,建成3所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一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推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