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04:06作者:李一老师
要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体系,增强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公安执法队伍是建设法治公安的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执法主体,坚持持续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教育,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时刻牢记“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这个根本问题,不断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基本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办案不枉法,惩处犯罪不手软。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办案系统操作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武器警械使用和“互联网+侦查办案”等方面的执法培训和实战模拟训练,让广大民警练就过硬执法技能,用职业良知和娴熟的执法技能守住执法的天平,真正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要健全执法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乱用和滥用,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公安机关内部,要健全错案追究、终身问责机制,完善执法审核机制和考评机制,坚持严把刑事案件审核的进出口关,如实行案件“四级审核制”,即办案单位法制审核员、法制大队审核人员、法制大队长、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实体、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全面推行网上个案考评制度,建立一案一审一考评、卷宗质量通报制度。在外部,认真接受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执法公开系统”,采取将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等措施,强化群众执法监督,增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透明度,防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当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