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3:55作者:王新老师
在外部帮扶和贫困户奋斗之间形成合力,至关重要。当前,一些地方对扶贫干部提出了许多单方面的考核措施,比如“不脱贫、不脱钩”,乃至“召回”不合格干部,对干部与群众的良性合作构成了一定的外部压力。
然而,要想在干部和群众之间形成“脱贫共同体”,还可以采取更有效的方式来调动双方积极性。
某地结合当地实际及历史传统,提出支持农民养驴脱贫致富,采取扶贫方与被扶贫对象共同出资的方式买驴。这下,贫困户的积极性来了,养驴也精心多了,就怕万一养不好,自己出的钱白搭了。
利益合作式脱贫关系一旦形成,贫困户的精神面貌大不一样,效果明显好很多。
脱贫攻坚是一项艰难繁重的系统工程,干部帮扶必不可少,却又不能喧宾夺主。用足扶持力度,并尊重贫困群众的自主权,才能引导他们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彻底把“等靠要”思想从贫困群众心中赶走。
当身处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同频振动、锐意进取,真正形成利益和情感的共同体,才能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