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0:29作者:王华老师
二、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的必备材料
依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分为:续贷学生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新生申请三类,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资料如下:
(一)、在校生继续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村(居)委会、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一份;(提供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备查)
(二)、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村(居)委会、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仅限省内高校);在外省就读的学生,首次贷款需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份;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件: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一份或其它有效贫困证明一份;(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
4、学生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蓝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一份。
(三)、新生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毕业高中、村(居)委会、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份;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件: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一份或其它有效贫困证明一份;(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一份;